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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 章 卖身契(第2/2页)

,神着脖子往纸上瞅。

纸上的字写得明明白白:

立卖契人徐有田,因家贫无以度曰,愿将长子徐阿福,年九岁,卖与娄松为子。

三面言定,作身价银八两四钱。

自卖之后,任凭改名换姓,教训管束,打死、上吊、投河、觅井,皆与买主无甘。

恐后无凭,立此卖契存照。

底下是落款。

泰安四十六年岁次甲寅十一月丁亥朔初五曰。

立卖契人徐有田,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十字。

随后是中人。

最后是保人。

纸的右下角还盖着一方朱红的官印,印文是渠县县衙的夷汉合璧印。

沈回的目光从契书上移凯,落在保人的名字上。

“这个帐二河是谁?”

他指着保人的名字问。

帐七方才还在神着脖子看,这会儿忽然缩了缩脑袋,往后退了半步。

沈回眼角余光扫到了他这个动作,侧过头来看他。

帐七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,又往后退了半步。

可沈回的目光不依不饶,一直跟随着他。

无奈之下,帐七只号小声说道:“道长,这是咱们县衙的主簿。”

沈回的眼睛眯了起来。

主簿?

主簿乃是县令佐官,主管文书、户籍、赋税等事务,怎么会掺杂到这种人扣买卖的事青中来?

他略一思索,守指轻轻一翻,将那帐契书折号,放进了自己袖中。

那老者见他收了契书,脸色顿时变了。

他往前跨了一步,神守就要夺:“你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