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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王家来人(第1/2页)

屋外,几人还在打闹。</p>

刘海蓉扯着嗓子在灶屋里喊:“吃饭喽。”</p>

沈卫东听了,连忙帮妹妹拍去身上的积雪,转头又对着宋朝云说:“大妮儿,你也把身上的雪拍拍干净,屋里暖和,雪挂在身上久了,容易着凉。”</p>

沈忆秋早上就只吃了些鸡蛋糕,在外头疯玩了这么久,肚子早就咕咕叫了。</p>

她不耐烦地一把推开哥哥的手,“我又不是小孩子啦,我自己来。”</p>

说着,抖了抖身子随意把雪花抖落,作势要往屋里冲。</p>

可瞧见哥哥一脸不赞同,笑嘻嘻地改口:“你还是帮大妮儿拍拍吧,我可要先去吃饭咯,都快饿死啦!”</p>

沈卫东的耳朵“唰”地一下又红了。</p>

宋朝云看着他通红的耳尖,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熟悉感,任凭怎么回忆,也想不起究竟在哪儿经历过。</p>

她摇了摇头抛开思绪,对沈卫东说:“卫东哥,麻烦你帮我跟叔婶说一声,我先回家了。都怪我贪玩,没注意时间,这饭点还赖在这儿,怪不好意思的。”</p>

说罢,宋朝云大步往坡下走去,还没走出几步,脚下突然一滑,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。</p>

沈卫东眼疾手快,一个箭步冲上前,稳稳地扶住了她,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,我妈喊你吃完饭再走,不留下来吃个饭,她会不高兴的。”</p>

宋朝云抬头,只见刘海蓉已经从灶屋走了出来,站在台阶上,“大妮儿,来家里做客,连顿饭都不吃,你这是瞧不起婶子吗?”</p>

盛情难却,宋朝云只好跟着进了屋。</p>

餐桌上,刘海蓉虽然没说什么话,可手里的筷子却没闲着,一个劲儿地给宋朝云夹肉,不一会儿,宋朝云的碗里就堆成了一座“小山”。</p>

宋朝云赶忙用眼神向沈忆秋求助,沈忆秋只是笑嘻嘻地看着,还伸手捏了捏宋朝云的脸,打趣道:“我妈给你夹的,你就乖乖吃吧,你看你瘦得,身上都没几两肉。”</p>

这些天宋朝云已经尽力将自己养胖些了,不过底子不够好,吃得再多,也没胖多少。</p>

这时,沈老三从里屋提着一小壶酒走了出来,见大家都还没动筷,连忙说道:“别等我,都赶紧吃,快吃吧。”</p>

他把壶放在桌上,倒了一杯酒,看向宋朝云,“大妮儿,听秋秋说你能喝点酒,来一点?”</p>

“咳咳……”沈忆秋听到这话,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,低下头,偷偷打量着宋朝云的脸色,那模样,就像是背后说人闲话被抓了个现行,满是心虚。</p>

宋朝云连忙摆了摆手,尴尬地解释道:“上回我也不知道自己酒量这么差,还以为能喝一点,结果一杯就倒,完全不记得干了些啥,也不知道出了多大洋相,还是算了吧。”</p>

吃完饭,沈忆秋送宋朝云出门。</p>

等周围没人了,她一下子凑到宋朝云耳边,神秘兮兮地问:“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啦?一丁点都想不起来?”</p>

见宋朝云眉头紧皱,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,沈忆秋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上回喝酒是江知屿送你回来的,你倒好,揪着人家头发死活不肯放手,我看他头顶都快被你薅秃了。当时还以为你是个女中豪杰,没想到是个小醉鬼呀!”</p>

宋朝云刚弯腰把草绳绑在鞋上,一抬头,就看见沈忆秋一脸促狭的笑:“喂,小酒鬼,虽然我挺希望你当我嫂子的,可那天江知屿对你的样子,可不一般……”</p>

“忆秋姐,”宋朝云赶忙打断她的话,低声说道,“我还年轻,就想一门心思多赚点钱,其他的事儿,我现在真没心思考虑。”</p>

自家大哥都23岁哩,可不算年轻咯。</p>

沈忆秋带着一丝恶作剧的心理,往灶屋瞥了一眼,只见沈卫东正紧紧挨着窗户,伸长了耳朵,听得那叫一个认真。</p>

不知何时,雪已经停了。</p>

太阳慢悠悠地爬上了天空,懒洋洋地洒下金色的光芒,给白茫茫的雪地披上了一层耀眼的金纱。</p>

屋檐下的雪水,一滴一滴地落下,在坪里砸出一个个小坑。</p>

时光飞逝,日历“唰唰”地翻了三页,转眼间,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。</p>

宋彩霞不知道第多少次从彭红兵那儿空手而归,嘴里嘟囔着:“都好几天了,一点消息都没有,也不晓得到底去哪儿了。”</p>

还能去哪儿?可不就是去城里搬救兵了嘛。</p>

那天,宋朝云给彭红兵好一顿劝说——就凭他一个人,想要阻止宋彩霞嫁人,怕是够呛,得去城里找几个朋友撑撑场面,壮壮胆。</p>

结果他前脚刚到城里,后脚就因为雪太大封了路,这几天,他估计急得嘴上都要起满水泡了。</p>

宋朝云弯腰拨开水缸上面浮着的冰层,露出里面的泡萝卜,夹起一片放进嘴里。</p>

这泡萝卜的味道和萝卜皮截然不同,口感更加脆爽清甜,还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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